过失犯罪只有成立与否的问题,不存在既遂未遂问题,且犯罪形态是一种终局形态
一、未完成形态
(一) 犯罪预备
(1) 主观上为了着手实行犯罪,客观上实施了预备行为(注意和生活行为的区别)
①预备行为是指对法益已经造成一定危险的行为,危险尚未达到紧迫的程度
②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别:对法益是否存在危险,预备行为对法益造成一定危险,犯意表示对法益没有任何危险,只是将犯意单纯表露于外部。
(2) 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3)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 犯罪未遂
[2024年考查盗窃和抢劫的未遂状态]
(1) 成立条件:
①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1️⃣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否着手实行
2️⃣着手行为的判断标准:行为对法益是否造成了现实、紧迫、直接的危险
3️⃣着手易考情形汇总:
1.抢劫罪:对人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强制手段时是着手
2.强奸罪:对妇女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手段时是着手,而非奸淫时
3.盗窃罪:入户盗窃,翻院墙不算着手,翻进去后,若屋里没有人,撬门时是着手,若屋里有人,进门后才算着手,若题干没有交代,以屋里没人为准
4.保险诈骗罪:为了实施保险诈骗制造保险事故的行为是预备行为,开始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才算着手
5.诬告陷害罪:为了诬告陷害而写诬告材料是预备行为,向有关机关告发才算着手
6.诈骗罪:为了诈骗而伪造证件的行为是预备行为,开始向被害人实施诈骗才算着手
4️⃣特殊问题处理:
1.隔离犯的着手:隔离犯是指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时空上的间隔
2.隔离犯的着手标准:看邮寄物在途中有无危险,如果有,寄出时为着手,如果没有,收到打开时为着手
3.间接正犯的着手:以被利用人为标准,被利用人着手,就视为间接正犯着手
②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并不要主观的原因。
(2) 未遂犯与不能犯
①不能犯:指行为人主观上有犯意,但其客观行为对法益没有任何危险,不以犯罪论处
②分类:
1️⃣对象不能犯:因为不存在犯罪对象,导致行为不可能构成犯罪
2️⃣手段不能犯:因为手段不可能产生任何危险,导致行为不可能构成犯罪
③未遂犯与不能犯区分的标准:两者主观都有犯罪故意,只要看客观阶层,行为是否具有侵害法益的危险,如果有,就是未遂犯,如果没有,就是不能犯。
⭐️对法益有无危险的判断标准观点展示:
1️⃣主观说与客观说:
主观说(少数说):行为是否有危险,应以行为人的主观认识为准。
客观说(多数说):行为是否有危险,是一种客观判断,以客观现实情况为准。
2️⃣客观危险说与具体危险说
客观危险说(少数说):行为是否有危险,应从事后角度和科学专家的角度判断。
具体危险说(多数说):行为是否有危险,应从一般人的角度判断。
(3) 对于未遂犯,可以对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 犯罪中止
1. 成立条件
➡(1) 自动性
①能继续犯罪(前提条件):采用客观说,依据社会一般人的看法,看在当时情境下能不能继续犯罪。
🌺对于能不能进行,有三个观点的表示:纯主观;纯客观;客观主义、社会一般观点(多数说)。
②自动放弃犯罪(内在条件)
(1)主观说(多数说)
1️⃣如果前提条件是能够继续犯罪,放弃的,说明是自动放弃犯罪,成立犯罪中止
2️⃣如果前提条件是不能继续犯罪,放弃的,说明是被迫放弃犯罪,成立犯罪未遂
3️⃣如果对前提条件”能不能继续犯罪”产生认知错误的时候,以行为人的主观认识为准
4️⃣主观上误认为行为不能继续而放弃的,即使客观上行为能继续,也认定为犯罪未遂
5️⃣主观上认为行为能继续而放弃的,尽管客观上根本不可能继续,也认定为犯罪中止
(2)限定主观说(少数说)
在主观上加个限定条件:必须出于真诚悔过动机(比如嫌人家长的丑而放弃,不成立中止)
(2) 中止行为
①行为未实行终了,只要自动放弃犯罪就可以成立中止
②行为实行终了:
1️⃣自动放弃犯罪加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2️⃣以上指必要具备两个条件,一要有足以避免结果发生的措施,二要具诚努力地去完成
(3) 有效性
①没有发生危害结果:中止行为与结果未发生之间不要求具有因果关系,即结果末发生不要求是中止行为的功劳
②发生了危险结果:原则上成立犯罪既遂,但行为人已经采取了足以避免结果发生的有效措施,但是因为异常因素的介入而导致既遂结果发生的,行为人仍然成立中止。
2. 中止犯的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犯罪形态:犯罪既遂
1. 既遂的认定
(1) 既遂结果是指实害结果,而非危险状态
(2) 行为对象的转移
①转移财产法益对象,不并罚,因为财产法益不具有人身专属性,而具有可替代性
②转移人身法益对象,需要并罚,因为人身法益具有专属性
(3) 时间阶段:既遂结果必须出现在实行阶段,是由实行行为导致的
(4) 因果关系:所要求的实害结果必须与实行行为有因果关系,否则不构成犯罪既遂
常考情形认定:
①诈骗罪:必须是欺骗行为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了财物,行为人因此取得了财物
②敲诈勒索罪:必须是恐吓行为使对方陷入恐惧心理,对方基于恐惧心理处分了财物,行为人因此取得了财物
③抢劫罪:必须是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压制了被害人反抗,被害人因无法反抗而交付财物,行为人因此取得了财物
④强奸罪:必须是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压制了妇女的反抗,妇女因为无法反抗而被奸淫
三、各犯罪形态的联系
1. 终局性:①客观上,犯罪行为彻底结束 ②主观上,犯意彻底消除
2. 排他性:犯罪形态之间是相互排斥的关系,一个犯罪只能有一个犯罪形态,当某个形态固定下来以后也就不能再退回或者转为其他的犯罪形态了。